扶持发展赣江上游散杂航线 江西每年1600万元定额奖励航运企业
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西省促进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简称《方案》),对赣江内河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业进行扶持,旨在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路有序转移,构建以九江港、南昌港为中心,覆盖赣江沿线港口的水路运输网络。
《方案》提出,针对开通或稳定运行赣江龙头山航电枢纽上游散杂货航线的航运企业,给予定额扶持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
具体来看,对于开通九江港或南昌港至宜春港航线,每年至少开行44个航次,年载货量6.6万吨以上的航运企业,每家航运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扶持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开通九江港或南昌港至吉安港航线,每年至少开行22个航次,年载货量2吨以上的航运企业,每家航运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扶持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根据《方案》,对于开通或稳定运行赣州港、吉安港、宜春港至南昌港或九江港往返集装箱航线的航运企业,按每标箱不超过100元给予扶持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