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广万辆燃料电池汽车
日前,《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印发,提出到示范期末,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每公斤不到30元,推动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
去年,广东成功入围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示范期4年。到2025年年底,全省将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行动计划》要求,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原则上应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加氢设施;珠三角示范城市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鼓励在“十四五”期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广东省财政将对“十四五”期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
《行动计划》支持建设自用加氢站,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场站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建设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