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全面实施新建船舶联合检验
日前,江苏、安徽两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定,于近期全面实施新建船舶联合检验工作,在江苏扬州试点启动。该项工作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列为“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率先开启船舶检验长三角一体化合作试点进程。
扬州作为长三角重要的造船基地,年造船吨位占江苏省的40%左右,其中三分之一为安徽籍船舶。以往安徽籍船舶完工后转籍原省,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船检证书的换发。江苏、安徽两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由扬州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和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共同开展联合检验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