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化用地用海保障 服务公路建设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 精准服务公路交通项目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聚焦科学选址布局、落细前期工作、集约节约用地、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更加精准做好公路交通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工作,促进交通项目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各市、县交通运输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新增围填海情形,积极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争取将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单位在选址过程中,要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查询项目红线范围涉及的限制性因素,科学比选确定最优选址方案。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与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将节约集约用地状况、项目建设分期等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压实前期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后续因存在不合理用地而核减,影响项目落地。
为加强要素保障工作服务、指导,福建进一步健全“四个一机制”(一个机制、一个清单、一个专班、一个联动),省级细化工作专班,各地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细化明确工作专班及人员,共同研究解决项目用地用海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报送省级协调的用地用海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先沟通协调,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无效协调。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可指派专人参加用地组卷审查,共同加快用地报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