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统筹加强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公路交通环节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国内物流供应链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重点部署了七大方面措施,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精准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工作,千方百计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协调联动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全面排查处置力争尽快恢复运行,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细落实,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通知》指出,公路交通承担着全社会70%以上的货运量和客运量,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是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纽带和基础支撑,也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进一步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缓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通知》要求,受疫情影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坚持开放运营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实施闭环管理。
《通知》指出,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收费站或服务区关停、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本辖区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情况。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每天汇总各地情况,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滞留车辆人员的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服务区“好进快出”、收费站“好收快走”。涉疫地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要提高一线员工疫情防控标准,尽量避免与司乘人员近距离接触,必要时可实行一线员工闭环管理、倒班运行。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托12328、95022等服务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等相关情况投诉举报,迅速核实处理,确保公路通行畅通无阻;发现“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公路运输通道等情况的,要通过严肃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立即整改;对保通保畅工作不力、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中断等情况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