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督查疫情防控落实闭环管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布紧急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进口物品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要求建立“发现问题—清单督办—整改反馈—回访销号”机制,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整改,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浙江交通聚焦重点人员精准管控、快递物流、货运管控以及交通口岸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重点抓好海港口岸、机场口岸、铁路场站高风险人员,出租汽车、公交车、客运班线、地铁等从业人员以及省内发生疫情的区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全面落实核酸检测措施。
针对本轮疫情出现的新情况,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对港口、机场、铁路三类口岸等重点场所,加强分区管理、环境消杀,按照“人、物、环境同防”要求,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协同邮政管理部门印发《加强快递物流疫情防控紧急通知》,落实企业、部门、属地、用户四方责任,强化进口物品寄递和物流运输环节管控。
海港口岸方面,浙江加强引航员个人防护,落实涉疫外轮闭环处置,强化国际船员换班管控,落实进口冷链作业人员日常防护、外包装消杀和作业场所消毒等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作业期间封闭管理,隔天1次核酸检测。
运输机场方面,强化入境航班闭环管理,对入境航班垃圾实施统一收集、封口消毒,各口岸机场对入境国际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毒和隔离静置。
铁路方面,加强铁路进出站口的测温、“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等防控措施,对省内封控区域的高铁站实施“只进不出”临时管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铁路场站输入输出,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为各类旅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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