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经西藏自治区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从提升劳动保障、增强职业认同、优化从业环境、规范行业秩序、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和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二是探索建设产、运、销一体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解决农牧区快递服务配送成本高、盈利少问题。三是强化社保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快递员参与“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合法用工,鼓励企业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进一步提升快递员保障水平。四是将快递企业和快递员纳入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转岗培训,青年就业见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范围。五是将符合条件的快递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六是深入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和群团建设,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加强对快递员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下一步,西藏局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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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芭芭拉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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