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被纳入四川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20条落实细化措施,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被纳入其中。

  《实施意见》明确,一要落实企业用工责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定权益义务,规范用工关系依法合规用工,同时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加强恶意投诉甄别。二要保障合法权益,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要配备必要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同时鼓励企业参与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险。三要优化权益保障服务,对劳动者信息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和个人档案,打好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基础,加强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四要完善保障机制,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协同治理;联合工会提供维权服务,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下一步,四川局将从就业、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强化快递员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增强快递小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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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芭芭拉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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