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鼓劲。
《办法》坚持“支持实干、鼓励创新,把握政策、区分对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底线、精准量纪”原则,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中的失误、错误,切实保护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勇气、锐气和正气。
《办法》重点厘清了实施容错纠错的4个关键点。合理划定容错界限,细化出13种容错适用情形,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容错纠错的“标尺”;精准运用容错程序,对提出申请、调查核实、组织认定、存档备案等各环节进行规范;完善纠错措施,在启动纠错、发送通知、督促整改、完善制度上形成闭环;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即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通过完善系列保障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形成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凝聚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