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场主体迎来利好 交通运输领域一批改革事项将落地
政府敢放手,市场有活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需要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关键一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职责分工,再次推出一批“放管服”改革举措。其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改革举措,针对性强,含金量高。随着改革落地,预计将对行业市场主体带来利好。
宏观政策和针对性举措齐发力
有的改革举措是宏观性的,并非单独针对交通运输市场,但会影响到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环境的改善。例如:《方案》提出,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对于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省级规划的重点项目,运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消除堵点卡点,继续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办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车消费者带来利好,但对交通运输行业车购税收入的总体影响值得关注。《方案》提出,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向上”系列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货物运输效率提升,综合运输成本降低,是广大货运市场主体的共同渴望,也成为《方案》关注的重点。
在便利货物运输方面,《方案》提出,继续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推进通关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提升港口集疏运水平,畅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2022年年底前,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开展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及相应货物无纸化通关试点。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市场新业态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对政府提高综合监管效能提出新要求。《方案》明确,2022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公正文明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运输业户的深切期盼。《方案》提出,由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落实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决不能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并要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督促各地区尽快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畸轻畸重。二是严格规范行政罚款行为,抓紧清理调整一批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进一步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
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着眼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方案》提出,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方案》提出,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今年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方案》还提出,要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畅通“主动脉”和“微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稳定市场预期;密切关注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关闭关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指导各地认真落实优先过闸、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四优先”措施,保障今冬明春煤炭、液化天然气等重点物资水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