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建设稳增长十条激励政策出台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6月10日,四川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22年交通建设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激励政策》(简称《激励政策》),聚焦公路水路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开工、项目投资、从业信用4个关键环节,出台十条激励政策,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大、产业链长、拉动效应明显,历来是促投资、稳增长的“压舱石”。四川省政府此前出台《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对年内新确定投资人、新开工、新建成的公路、水运项目及完成投资较好的地方政府、项目业主,给予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激励”。

“交通建设激励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激励‘快建设、多开工、重储备’。”四川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交通建设激励政策体现三大特点:一是出手快,四川省《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后及时跟进、快速研究,很快就出台了《激励政策》,让稳增长政策能及时落地,做到了无缝对接;二是方向准,分为高速公路、水运、国省干道、农村公路等项目类型,聚焦项目前期、项目开工、项目投资、从业信用等关键环节,分类定标、精准计奖,实现了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及参建对象的全覆盖;三是力度大,初步测算,拟从年度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中调整安排8亿元予以激励,政策强度系近年来最大的一次,远超往年激励金额。

《激励政策》针对交通重点项目审批用地、融资等突出问题,明确对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用地报批、项目招商的市(州)和项目业主给予奖补资金激励,比如对高速公路成功招商的,直接给牵头市(州)300万元奖补资金,配合市(州)各150万元;鼓励多开工,对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和超额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水运项目等年度开工目标的市(州),给予50万至30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鼓励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并建成投用,对完成年度投资或增幅排名前三的市(州),分别给予2500万元奖补资金,对提前建成通车或按计划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分别按里程给予奖补资金;对于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项目投资人和从业单位给予信用加分激励。

据了解,被激励对象需完成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且不能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被负面警告或纳入“黑名单”管理等相关负面影响。

版权声明:
作者:
链接:https://www.56tim.com/archives/419886
来源:物流报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