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将获阶段性财政补贴
日前,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简称《通知》),从5月21日至7月20日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符合条件的国内客运航班给予补贴政策支持,其间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灵活动态调整政策,以适应民航恢复发展和安全运行的需要。
根据《通知》,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时,即启动财政补贴机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航班给予补贴。《通知》设定了纳入补贴范围的具体条件,包括每周内日均航班量未超过最低飞行航班数,每周每条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过75%,航班实际收入无法覆盖变动成本。补贴政策普惠公平,所有执飞国内客运航班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均可申请。
本次补贴以“保变动成本”为主要目标,对航班实际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亏损额给予补贴,并设定补贴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总体承担约70%,地方财政总体承担约30%,具体由航班起飞机场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民航局财务司司长熊艳华表示,考虑到航空公司资金紧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每周结算一次。
安全是民航发展的生命线。熊艳华介绍,客运航班补贴是民航受疫情冲击,航班量大幅减少,处于低谷特殊阶段的托底政策,有助于支持航班稳定飞起来,保持空勤人员的基本飞行量,为疫情后民航业全面恢复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