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联合10部门印发实施方案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日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切实维护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方案》在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从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引导;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营造良好氛围等3个方面,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凝聚力量。

  《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末,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方案》针对快递员居住问题,提出推动住房保障政策在快递领域落地,将灵活就业的快递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针对快递车辆通行停靠问题,提出健全完善对快递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推动快递运输及投递车辆便捷通行,提供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便利。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部门协同,建立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沟通机制,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快递行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凝聚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青海局将以《方案》出台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指导各市州邮政管理部门协调当地政府制定配套措施,实现政策有效衔接,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合力推动《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细,努力推进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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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芭芭拉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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